农业项目建设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的途径之一,然而位于荥阳市一农业项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打起了农家乐项目的小算盘,更令人不解的是国土局在执法过程中的表现却十分“暧昧”,仅仅对违法建筑进行罚款了事,而对违法建筑本身却置之不理。
接到群众反映后本网来到了位于豫龙镇賀寨村和广武镇前袁垌村交界处河边的项目所在地,经过初步观察本网发现该项目大概占地百十余亩,周围都用铁丝网围着,面向大路的大门也紧闭着,门口挂着本院销售红薯,小米和联系电话的广告,院子里最北侧就是一栋26间的两层建筑,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从南往北看就是一排平房.
随后本网沿着大路往南走到河中间的桥上才看到该建筑的全貌,该建筑紧邻索河是一栋两层的建筑,每层13间两层共26间,该建筑主体已经完工,一层的走廊柱子屋檐在前面果树林的映衬下已初见雏形,据知情人士介绍,该建筑因为面朝索河,门前还是果树林,该老板就是看到了这里地理优势才打起了做农家院的小算盘。
然而令人讽刺的是就在该项目的河边就树立着荥阳市人民政府索河整治提示牌,牌子上明确豫龙镇镇长就是该河道治理的河长,其中最后一条职责就是拆除该河道违章建筑。
随后本网来到了荥阳市国土局,该局一张姓工作人员告诉本网,该项目的违法占地和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事他们去年已经立案查处而且已经罚过款了。当本网质疑执法部门立案一年多了违法建筑还屹立不倒?国土局的执法难道就仅仅是罚款而已?该工作人员却答不出来。
一些老板们本之所以热衷搞这样的“农业公司”,首先因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很低,通常只要支付土地流转费一项,就能拿到土地,与村集体或土地承包者签订流转协议后就可使用,他们一旦拿到地以后农业项目就变味了,在农田上建设永久性项目,变相搞房地产,游乐设施,完全都被用作了商业用途,小的十几亩、大则上百亩,大量占用、破坏农用耕地,且建设用地大都未经批准。大片土地被硬化、水泥化,给今后的复垦带来了极大的阻碍。再说《土地管理法》对“休闲农业”这种近年来才出现的事物并未提及,导致一些国土管理部门和热衷于钻空子的老板们看到了其中的商机。
怎样提防“变异”农家园,保护农民的根本利益,是需要面对的新课题。有一点是明确的:在农业用地上只允许搭建少量的临时生产用房,不准建造经营性的永久性建筑,不准对农田表面进行硬化,对造成耕地破坏的,特别是造成基本农田破坏的,擅自建设农家院、别墅、饭店、茶楼等经营项目的,国土管理部门应依法查处和拆除。
荥阳市国土局该怎样预防“变异”的农家院,又将怎么处理这些以身试法的违章建筑保护农民的根本利益?本网将继续关注。(来源:中商网)